欧亚经济联盟商品编码8471300000——便携式数据处理机
在已公布的欧亚经济联盟统一关税税则表中,8471 30 000 0 编码行对应重量不超过10千克、至少由中央处理单元、键盘和显示器组成的便携式数据处理机。发票中的型号名称——“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或“计算机”——本身不能替代对这些特征和实际供货配置的核查。
如何理解零税率: 欧亚经济委员会税则表中,8471 30 000 0 编码行的附加计量单位为“件”,基本进口关税栏为“0”;该行没有单独的脚注标记。这并不保证某一批货物无需缴纳任何税费。申报当日还须分别核查税则版本、实际归类、原产地、增值税以及适用的措施或优惠。
8471300000 编码的哪些特征至关重要
官方编码行列出四项可核查条件:机器为便携式、重量不超过10千克、配有中央处理单元,并配有键盘和显示器。8471 30 子目的注释提到平面显示屏;无需外部电源即可工作及内置调制解调器被描述为可能具有的特点,而非每种型号的必备条件。因此,不能用是否配有电池或调制解调器代替对编码行明确列出的特征的核查。
对于复杂配置,必须确定实际过境的货物是什么。整机、独立系统主机、显示器和一套外围设备不会仅因都与计算机有关而成为同一种商品。如果没有键盘,或键盘单独供货,就需要核查供货套装和商品目录的文字,而不能自动套用完整便携式机器的编码。
与相邻 8471 编码的区别
在官方税则表的相邻编码行中,8471 41 分支描述中央处理单元与输入、输出设备装在同一机壳内的其他数据处理机;8471 49 描述以系统形式供货的其他机器。单独的中央处理单元属于 8471 50 分支。不能只凭商品的营销名称选择这些编码行:技术资料、实际物理配置及该批货物的组成必须符合相应编码行的特征。
8471 税目的注释还区分通用数据处理机与仅内含计算机、但执行某种特定功能的设备。后一类设备可能需要归入其他税目。本页解释 8471 30 000 0 编码行,但不对某个具体型号作出归类决定。
核查供货时应准备什么
- 制造商规格书,注明准确型号、重量,并描述中央处理单元、键盘和显示器。
- 配置照片或产品目录,说明内置部件与单独包装的部件、充电器及外围设备。
- 注明机器数量(以件计)的发票和装箱单;商业名称与该批货物实际组成不符时,需要进一步澄清。
- 原产地资料和预计申报日期,以便单独核查该日期适用的税费和措施。
在截至 2026年4月27日 的俄罗斯联邦税务局存档数据中,该编码的记录起始日期为2022年1月1日,在该批存档数据中未注明结束日期。本地“ВЭД-Инфо”数据库也收录该编码,但其同步时间为2026年3月。这两个来源有助于核对编码;具体日期的现行税率仍须依据官方现行版本及供货条件核查。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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